关于优化实施孟津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措施和机动车禁鸣的通告
为规范孟津区货车通行秩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统筹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与货运车辆保通保畅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降低噪音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优化孟津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和禁止机动车鸣笛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运车辆通行管理:
(一)禁限行区域
1.南区:定鼎大道(含)以西、科兴路(定远大道至瀍源大道)(含)—定远大道(黄河大道至科兴路)(含)以东、黄河大道(含)以南、瀍源大道(含)以北,小浪底专线2号路(官黄线口至小浪底景区黄河桥段)、会小路(河清村口至2号路段);
2.北区:大河路(含)以东(不含定鼎大道)、花苑路(含中原路至大河路)以西、北环路(不含)以南、大河路(含S240至花苑路)以北、8号路全线;
3.S312省道(G208国道至定鼎大道);
4.定鼎大道(华阳大道至连霍高速孟津站引线口)。
(二)禁限行车辆类型
本通告所指的货车为所有货车、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特种车辆、皮卡车、微型货车以及用于应急抢险的车辆除外)。
(三)管理措施
1.限行区域内,除渣土、商砼运输等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自卸货车以外的生产生活民生运输货车,桂花大道东段-永平路-黄河大道、S312省道(G208国道至定鼎大道)每天23:00至次日7:00通行不受限制,定鼎大道(华阳大道至连霍高速孟津站引线口)每天23:00至次日6:00通行不受限制;
2.货车、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含国四、国五及以下中重型柴油(含燃气)货车)全天禁止在城市商圈、学校、行政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通行。本通告的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是指:慧林路、桂花大道(永平路至定远大道)、平乐路、会盟大道、河图路、王城大道(黄河大道至瀍源大道)、中原路、河阳路、世纪大道、大河路;
3.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S240(定鼎大道)—纬三路—大港路—中原路—胜利路,G208—吉利大道—中原路—化纤路,为全天通行路线;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货车,全天可以在禁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重型新能源物流配送货车(厢式和封闭式货车)除高峰时段(7:00至9:00,17:30至19:30)外,允许在禁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其他重型新能源货车需通过公安“交管12123”APP申领或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通行;
5.确需在禁限行区域及时段通行的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码并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通行证码实行网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个人用户名下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货车通行码申领菜单申请办理;企业用户名下车辆可以通过企业账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a.122.gov.cn)申请办理,驾驶人也可以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绑定对应车辆后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办理。
(四)绕行线路
所有过境货车和不符合进入禁限行区域条件的车辆一律经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宁洛高速、济洛高速或G310国道、G208国道、S317省道等道路绕行;绕行道路因工程建设封闭断行的,应按照指示标志沿临时保通路线或指定线路行驶。
(五)鼓励用车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
二、机动车禁鸣规定:
为推动城市交通文明进步,避免噪音污染,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所有机动车鸣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5日0时起实施,其它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