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昨日,记者从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12月4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与以往的限行相比,此次限行区域有所扩大,且不再局限于“豫K”号牌,所有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时均须遵守“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的规定。
一、2017年许昌限行区域
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二、2017年许昌限行时间
2017年12月4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
三、2017年许昌限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 (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大型货车严禁进入管控区域,已办理通行证的大型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四)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车辆: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车、保险勘验救援车,公交车、客车、单位通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五、限行期间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限行,我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强化执勤,对不遵守限行规定的给予比较严厉的处罚,即记3分并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