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油车在柘城县城区范围内禁止通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柘城实际,现就柴油车在柘城县城区范围内禁止通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柴油渣土车、柴油商砼车、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货车。
二、禁止通行的道路和区域:学苑路以南,浦东路以北,上海路以西,谷水路以北,工业大道、富强路以东的闭合区域,并包含上述道路。
三、禁行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特殊情况及申请流程: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通告限制;因市政工程建设、民生保障、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柴油车,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需提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事由、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经审核批准领取通行证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五、违规处罚措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柴油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路面执法与电子监控系统取证相结合的方式,对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实施日期:自2025年10月1日0时起正式施行。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相互转告,提前规划出行路线,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和空气质量。
柘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