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公司提示您:危险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的几点:
(一)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办理托运。
(二)在托运单上填写清楚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三)托运下列危险货物,应当持有关证件。
(四)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填写托运单,以防止混装而引发重大事故。
(五)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需提交生产或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危险货物鉴定表》,经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批准后办理运输。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