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统筹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与货运车辆保通保畅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控区域
核心限行区:
贸易路(解放路南段)以东、道康路以南、文明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含上述四条道路)。
该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外围限行区:
西环路(G230)以东、北环路(S223)以南、东环路(S101)以西、长虹大道(S305)以北(不含上述四条道路)
当日19:00至次日07:00允许在此区域通行
管控车辆
通告所指的柴油货车为: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三轮汽车(以上车型均包含外埠号牌车辆和燃气货车)。
具体措施
(一)管控区内,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运送用于保障管控区内生产、生活、建设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应当为新能源车辆或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车辆,并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或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鼓励用车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管控区的管控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