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仓储的本质都为物品储藏和保管,但经营主体的不同、仓储对象的不同、经营方式的不同、仓储功能的不同使得不同的仓储活动具有不同的特性。
01、按仓储经营主体划分
(1)企业自营仓储。企业自营仓储包括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自营仓储。生产企业自营仓储为生产企业使用自有的仓库设施对生产使用的原材料、生产的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实施储存保管的行为,其储存的对象较为单一,以满足生产为原则。流通企业自营仓储则为流通企业以其拥有的仓储设施对其经营的商品进行仓储保管的行为,仓储对象种类较多,其目的为支持销售。
企业自营仓储行为不具有独立性,仅仅是为企业的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活动服务。相对来说,其规模小,数量众多,专用性强,专业化程度低,设施简单。企业自营仓储为自用仓储,一般不开展商业性仓储经营。
(2)商业营业仓储。商业营业仓储是指仓储经营人以其拥有的仓储设施,向社会提供商业性仓储服务的仓储行为。仓储经营人与存货人通过订立仓储合同的方式建立仓储关系,并且依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和收取仓储费。商业营业仓储的目的是在仓储活动中获得经济回报,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商业营业仓储提供的服务包括货物仓储服务和仓储场地服务。
(3)公共仓储。公共仓储是公用事业的配套服务设施,为车站、码头提供仓储配套服务。其运作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车站、码头的货物作业,具有内部服务的性质,处于从属地位。但对于存货人而言,公共仓储也适用于营业仓储的关系,只是不独立订立仓储合同,而是将仓储关系列在作业合同之中。
(4)战略储备仓储。战略储备仓储是指国家根据国防安全、社会稳定的需要,对战略物资实行储备而产生的仓储。战略储备由国家和政府进行控制,通过立法、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战略储备特别重视储备品的安全性,且储备时间较长。战略储备物资主要有粮食、油料、能源、有色金属、淡水等。
02、按仓储对象划分
(1)普通物品仓储。普通物品仓储为不需要特殊保管条件的物品仓储。一般的生产物资、生活用品、普通工具等杂货类物品,不需要针对货物设置特殊的保管条件,采取无特殊装备的通用仓库或货场存放。
(2)特殊物品仓储。特殊物品仓储为在保管中有特殊要求和需要满足特殊条件的物品的仓储,如危险物品仓储、冷库仓储、粮食仓储等。特殊物品仓储一般为专用仓储,按照物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以及法规规定进行仓库建设和实施管理。
03、按仓储功能划分
(1)储存仓储。储存仓储为物资较长时期存放的仓储。由于物资存放时间长,存储费用低廉就很有必要,储存仓储一般在较为偏远的地区进行。储存仓储的物质较为单一,品种少,但存量较大。由于物资存期长,储存仓储特别注重对物资的质量保管。
(2)物流中心仓储。物流中心仓储是以物流管理为目的的仓储活动,是为了实现有效的物流管理,对物流的过程、数量、方向进行控制的环节,也是实现物流的时间价值的环节。其一般在一定经济地区的中心、交通较为便利、储存成本较低处进行。物流中心仓储品种较少,批量较大进库,一定批量分批出库,整体上吞吐能力强。
(3)配送仓储。配送仓储也称为配送中心仓储,是商品在配送交付消费者之前所进行的短期仓储,是商品在销售或者供生产使用前的最后储存,并在该环节进行销售或使用的前期处理。配送仓储一般在商品的消费经济区间内进行,能迅速地送达消费和销售。配送仓储物品品种繁多,批量少,需要一定量进货、分批少量出库操作,往往需要进行拆包、分拣、组配等作业,主要目的是支持销售,注重对物品存量的控制。
(4)运输转换仓储。运输转换仓储为衔接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转换的仓储,在不同运输方式的相接处进行。如港口、车站库场所进行的仓储,是为了保证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减少运输工具的装卸和停留时间。运输转换仓储具有大进大出的特性,货物存期短,注重货物的周转作业效率和周转率。
04、按仓储物的处理方式划分
(1)保管式仓储。保管式仓储为以保管物原样保持不变的方式所进行的仓储。保管式仓储也称为纯仓储,存货人将特定的物品交由保管人进行保管,到期保管人原物交还存货人。
保管物除了所发生的自然损耗和自然减量外,数量、质量、件数不发生变化。保管式仓储又分为仓储物独立保管仓储和将同类仓储物混合在一起的混藏式仓储。
(2)加工式仓储。加工式仓储为保管人在仓储期间根据存货人的要求对保管物进行一定的加工的仓储方式。在保管物保管期间,保管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保管物的外观、形状、成分构成、尺度等进行加工,使仓储物发生委托人所希望的变化。
(3)消费式仓储。消费式仓储为保管人在接受保管物时,同时接受保管物的所有权,在仓储期间有权对仓储物行使所有权的仓储。在仓储期满后,保管人将相同种类、品种和数量的替代物交还给委托人。消费式仓储特别适合于保管期较短、市场供应(价格)变化较大的商品的长期存放,具有一定的商品保值和增值功能,是仓储经营人利用仓储物开展经营的增值活动,已成为仓储经营的重要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