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龙之梦景区货运车辆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就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龙之梦景区货车限行规定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滨湖大道(太湖图影辖区路段)-大荡漾路(全路段)-陈湾路(全路段)-圆梦大道(全路段)-龙之梦大道(湖长二通道至杨小线路段)区域。
二、限行时间
中、重型货车7:00-24:00禁止通行,其余时间不限行;
三、其他说明
本规定中的中、重型货车包含载货专项作业车、挂车、半挂车;
请广大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本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货运车辆限行区域与本公告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待本公告生效后,之前于2021年1月12日的通告同步作废。
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