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8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经过这些地方时或将面临禁行,一定要注意!
石家庄
石家庄市从2024年11月21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钢铁、电力、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企业,依据企业绩效级别,在允许运输的情况下,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保定
保定市于11月21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沧州
沧州市定于2024年11月21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建成区、县(市)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区域钢铁、焦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中心城区核心区重点施工工地、企业、物流园区、铁路货场等单位全部使用国四排放标准及新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他区域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衡水
衡水市定于2024年11月21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滏阳路—东湖大道—崇文路—前进大街—滏阳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钢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中,日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邢台
廊坊市于11月21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建成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道路及合围区域)、县(市、区)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办理通行证的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钢铁、焦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中,日常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邯郸
邯郸市从2024年11月21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强制性污染减排。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及其他县(市、区)建成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钢铁、焦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中,日常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廊坊
廊坊市于11月21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移动源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定州
定州市于2024年11月21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焦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中,日常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