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流从业者来说,平时最多的就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通过全国各省市的高速公路不计其数,那么高速公路是怎么命名的,高速公路的命名规则是什么?
高速公路的命名规则颁布
高速公路编号和命名是由交通部于2007年7月3日发布、实施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来确定的。
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规则为:
1. 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应遵循公路命名的一般规则。
2. 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名称按照路线起、讫点的顺序,在起讫点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采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表示,也可以采用起讫点所在省(市)的简称表示,格式为“××高速”。
3. 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名称及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时,采用以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4. 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地区环线名称,全称为“××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为“××环线高速”。如“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为“杭州湾环线高速”。
5. 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全称为“××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为“××绕城高速”。如“沈阳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沈阳绕城高速”。
6. 当两条以上路段起讫点相同时,则按照由东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顺序,依次命名为“××-××高速公路东(中、西)线”或“××-××高速公路北(中、南)线”。简称为“××高速东(中、西)线”或“××高速北(中、南)线”。
7. 路线地名应采用规定的汉字或罗马字母拼写表示。路线起讫点地名的表示,应取其所在地的主要行政区划的单一名称,一般为县级(含)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8. 北南纵向路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以路线南端为终点;东西横向路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以路线西端为终点。放射线的起点为北京。
如果你是从事物流行业,那么对于全国的高速公路一定要非常了解,这样无论是在货物运输的过程还是出现事故,都可以提升解决的效率,所以,了解高速公路的命名规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