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公安局关于城区部分路段实施车辆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就城区部分路段对低速载货汽车及核载一吨以上蓝牌货车实施禁限行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路段
禁行路段:团结路(群英街口至中山路口)、玉祥路(葵城路口至团结路口)。
限行路段:中山路(海华路口至月山路口)、葵城路(发展大道口至玉祥路口)、文化路(海华路口至团结路口)、滨河路(发展大道口至玉祥路口)、群英街(葵城路口至月山路口)、团结路(发展大道口至群英街口、中山路口至玉祥路口)、清义路(全段)。
二、禁限行车辆
禁限行车辆为一吨以上蓝牌货车、低速载货汽车。
保障民生需要,运送生产、生活必需物资的车辆,提前到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经审批后准许通行。
三、禁限行时间
上述禁行路段禁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限行路段限行时间为早7时至晚22时。
四、处罚措施
核载一吨以上的蓝牌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未经备案批准,禁限行时间内在上述路段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现场执法进行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对违法车辆予以处罚。
本通告禁限行管理措施于2025年9月25日起实行。
博爱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