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轻载货汽车尾气排放和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结合荥阳城区框架不断扩大的现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就限制载货汽车在荥阳市部分区域道路通行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道路
(一)荥阳限行区域
荥密路以东(不含本路)、绕城高速以西(不含本路)、中原西路以北(含本路)、陇海铁路以南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荥阳限行道路
塔山南路(中原西路至马米线),此条道路市政府要求纳入市区道路管理。
二、荥阳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
三、荥阳限行车辆范围
(一)各类载货汽车(微型、轻型、中型、重型,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
(二)牵引车、挂车、货车列车、专项作业车及轮式专用机械车、农用车、拖拉机。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武警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
2.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车辆;
3.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市区道路限行车辆通行证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邮政、通信、物流快递、拉运紧急物资(药品)、生鲜(蔬菜、肉、蛋、禽、海鲜等)、冷链配送的载货汽车等。
各类载货汽车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禁令标志的指示行驶,不得驶入限行区域和道路,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并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开限行区域和道路通行。
本通告自2018年7月10日0时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