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坦洲镇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在坦洲镇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德溪路(界狮北路至坦洲中学之间)。对德溪路原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30分)调整为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3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00分,上述限行时间内禁止危险品运输车、总质量4.5吨(含)以上且车身长度大于6米的大货车驶入。
二、宝珠北路(德溪路与环洲北路之间)。对宝珠北路设立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3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00分,上述限行时间内禁止危险品运输车、总质量4.5吨(含)以上且车身长度大于6米的大货车驶入。
三、康明路(环市东南路与坦洲大道之间)。对康明路设立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3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00分,上述限行时间内禁止危险品运输车、总质量4.5吨(含)以上且车身长度大于6米的大货车驶入。
四、七村大道(德溪路与神利路之间)。对该道路全天禁止危险品运输车、总质量4.5吨(含)以上且车身长度大于6米的大货车驶入。
五、对和泰街实施单向通行道路管制。南洲路与和泰街交叉路口至和泰街与德昌下街路口南向直线0.2公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三轮及以上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六、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限行规定限制。
七、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八、本通告自2025年10月1日施行。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分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