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田县新城对以下路段实施中重货车限行限速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和限速
中重型货车(总重10吨以上的货车)、易燃易爆及危化品运输车,全线全程限速40公里/小时以下。
二、限行路段(限行时间:早晨08:00—次日凌晨01:00)
1.北京路段(广州路—文明路段);
2.杭州路全线;
3.科技路全线;
3.光明路(文化路—文明路段);
4.绿洲路段(文化路—文明路段);
5.文化路段(团结路—友谊路段);
6.昌盛路(北京路—光明路段);
7.限行时段,文明路段(团结路—友谊路段)的路口,友谊路方向禁止右拐,团结路方向禁止左拐;
8.限行时段,友谊路段(文化路—文明路段)的路口,文化路方向(除文明路路口外)禁止右拐,民生路方向(除文明路路口外)禁止左拐;
9.限行时段,团结路段(广州路—文明路段)的路口,民生路方向禁止右拐,广州路方向禁止左拐。
三、全天24小时可绕行路线
北京路环岛至广州路段,广州路全线、团结路全线、民生路全线、友谊路全线、文明路全线。
四、特定车辆通行措施
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物流等特殊运输需求,需在限制通行时间和规定路段限速行时,应当提前通过线上的方式(交管12123app)向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许可手续后,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限速通行。
五、本公告自2024年8月1日开始施行
请相关单位、广大群众,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对车辆进行监控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相关调整。
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和田县交通运输局
和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