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克拉玛依市各城区道路实行货运车辆交通禁限行措施,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通行的,应当在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所属各交通警察大队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管控平台”进行申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经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批后,申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现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情况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危险化学品定义
本公告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剧毒运输”的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时段
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允许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是:
10:00-13:00、16:00-19:00
20:30-00:00、06:00-08:30
(个别道路有特殊通行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危险化学品车辆禁限行区域或路段
(一)克拉玛依区
1、西环路与西霞路以南
2、迎宾路与纬一路至纬一路与幸福路以北
3、安定路与迎宾路至安定路与南环路(包含安定路)
4、世纪大道与幸福路以西(包含世纪大道与幸福路以北)
5、西环路与北环路至北环路与准噶尔路以南(不含北环路)
6、金源大道与东外环路至准噶尔路与东外环路以西(不含东外环路)
(二)独山子区
1、重庆路以西至贵阳路乙烯小西门
2、大庆路油城路口以东至重庆路口
3、南环路重庆路口以西到油城路口
4、准南路油城路口以东至重庆路口
5、贵阳路乙烯小西门以东至重庆路口
6、油城路装油台以南至南环路油城路口
(三)白碱滩区:
1、城区
(1)林西路以东
(2)东岭路以西
(3)白碱滩北侧防风林进城区路口
(4)白碱滩辖区217国道与林西路路口—217国道与东岭路路口(以北白碱滩城区所有分支路口,不含217国道)
2、三平镇
(1)康庄路以南
(2)康庄东路以西
(3)康庄西路以东
(4)217国道与康庄东路路口至217国道与康庄西路路口以北(不含217国道)
(5)白碱滩辖区三坪镇217国道与康庄东路路口-217国道与康庄西路(以北三平镇所有分支路口,不含217国道)
3、金龙镇:
(1)金西三街与平北四路
(2)金西五街与平北四路
(3)金东二街与平北四路
(4)金西五街与平南二路
(5)国道217线与金西三街
(6)国道217线与与金东二街
(四)乌尔禾区
1、217国道324公里至217国道与花香路路口
2、217国道与花香路路口至花香路与同兴路路口
3、217国道与石缘路路口至石缘路与同兴路路口
4、217国道与龙翔路路口至龙翔路路与兴禾路路口
5、217国道与柳树街路口至库克赛路与龙腾路路口
6、217国道与同兴路大桥处至同兴路与花香路路口
7、凤翔路与库克赛路路口至凤翔路与龙腾路路口
三、处罚依据
(一)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路线、时间行驶。
(二)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1、城市(含县城)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人流密集场所、居民生活区;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景区、自然保护区;
3、特大桥梁、特长隧道、隧道群、桥隧相连路段及水下公路隧道;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法本办法第四十八条,未依照批准路线等行驶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承运人予以处罚:
1、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运输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4、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公告自2024年7月31日起实施生效。
通行证办理咨询电话如下:
克拉玛依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0990-6882302)
独山子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0992-3863021)
白碱滩区: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白碱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0990- 6917282)
乌尔禾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乌尔禾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0990-6802916)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