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限制入城车辆类型和限制车辆通行范围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限制、禁止通行区域范围及通行规定。
(一)限时通行区域。
1、区域范围:瑞丽大道(瑞丽大道与温泉路交叉口至瑞丽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段)—人民路(瑞丽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至人民路与勐卯大道交叉口段)—勐卯大道(人民路与勐卯大道交叉口至勐卯大道与乘象路交叉口段)—乘象路(乘象路与勐卯大道交叉口至乘象路与勐户路交叉口段)—勐户路(勐户路与乘象路交叉口至勐力新村岔口段)—龙瑞高速公路延长线(勐力新村岔口至龙瑞高速公路延长线与麓川路交叉口段)—瑞章路(瑞章路与瑞陇高速公路交叉口至瑞章路与团结路交叉口段)—团结路(团结路与瑞章路交叉口至团结路与勐卯大道交叉口段)—温泉路(温泉路与勐卯大道交叉口至温泉路与瑞丽大道交叉口段),上述路段形成的环线内(不含上述路段)。
2、限制通行时间:7:00-23:00禁止驶入及通行,其余时间允许驶入及通行。
3、限制车辆类型:禁止重型货车、挂车在禁行时间段驶入及通行,其余车辆可正常驶入及通行。
(二)禁止通行区域(城市核心区)。
1、区域范围:弄莫路(弄莫路与金泉路交叉口至弄莫路与南卯街交叉口段)—勐户路(勐力新村岔口至勐户路与麓川路交叉口段)—麓川路(麓川路与勐户路交叉口至市拘留所岔口段)—勐卯路—建设路—瑞京路(瑞京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至瑞京路与目脑路交叉口段)—目脑路(目脑路与瑞京路交叉口至目脑路与农垦路交叉口段)—农垦路—瑞宏路(瑞宏路与农垦路交叉口至瑞宏路与瑞柠路交叉口段)—瑞柠路(瑞柠路与瑞宏路交叉口至瑞柠路与金泉路交叉口段)—金泉路(金泉路与瑞柠路交叉口至金泉路交叉口与弄莫路交叉口段),上述路段形成的环线内(含上述路段)并确定为城市核心区。
2、禁止通行时间:全天禁止驶入及通行。
3、禁止车辆类型: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驶入及通行,新能源货车及其他车辆可正常驶入及通行。
二、通行要求。
(一)拖拉机、低速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需按照规定时间及路线在城区通行,不得在禁止时段或禁止区域行驶;
(二)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装卸货物需进入场、站,不得在城区道路上装卸货物;
(三)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停放需进入场、站内,不得在城区道路上长时停放;
(四)特殊车辆需在禁行时间内进入禁、限制通行区域的,向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指定时间及路线通行。
特殊车辆指运输民生的煤、电、油、气、水等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及城市建设施工车辆。
(五)需到瑞丽市顺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由乘象路与金泉路交叉口入城沿金泉路、翡翠路(翡翠路与金泉路交叉口至翡翠路与光泰路交叉口段)、光泰路(光泰路与翡翠路交叉口至顺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段)行驶,检测完毕后原路出城,顺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需每日将检测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报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备案。顺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需确保检测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进出站通行有序,不得占用道路停放检测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
(六)需到瑞丽市达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由乘象路与卯喊路交叉口入城沿卯喊路(乘象路与卯喊路交叉口至瑞丽市达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段)行驶,检测完毕后原路出城,瑞丽市达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需每日将检测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报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备案。达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需确保检测的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进出站通行有序,不得占用道路停放检测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2016年3月发布的《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通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货运车辆入城审批手续
一、办理流程
(一)审核入城的线路;
(二)审核货车车身的侧、后防护装置是否健全;
(三)审核货车车身反光标识是否完整有效;
(四)审核车辆的灯光装置(转向灯、刹车灯、大灯)是否 齐全有效;
(五)审核车辆是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参数。
(六)明确驾驶该机动车的驾驶人,审核该驾驶人本记分周 期内无酒醉驾、超速、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记 录。
(七)查询车辆状态和驾驶员驾驶证状态是否正常。
二、所需材料
(一)公司申请书;
(二)行车证、驾驶证复印件(不能用图片);
(三)行车记录仪照片(车头一张,车内一张,要彩色打印 出来);
(四)车辆照片(车头、车尾 45°照片各一张);
(五)准运卡(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车辆);
(六)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位置;
(七)入城通行证申请表;
(八)提供材料后审核员先审核,后经领导同意后进行办理。
请各企业及驾驶员,于一周内(6 月 14 日) 前到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市中队交还旧入城证,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要求办理新入城证件。6 月 15
日之后,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未持有新入城证件驶入城区道路的货运车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