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杭州市富阳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11月25日0时起,对杭州市富阳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一)黄牌货车特定限行区域(全天)
1、富阳主城区:东至城市隧道东口红绿灯、高尔夫路(不含);西至江枫路(不含)、鹿山大道、西环北路、横汤段(富春街道)、大盘山路(含新老桃园、鹿山社区);南至富春江(包括富春江第一大桥、富阳大桥)以及江滨南大道;北至高桥西路和高桥东路;
2、银湖开发区区域:九龙大道(含)-320国道(不含)合围区域以及富闲路(九龙大道至高桦线余杭交界处);
3、阳陂湖区域:320国道以东的高泰线、高桦线、高科路路段;新桥新路、高桥南路、高桥北路、高桥西路、西环北路、三桥路全路段。
(二)特定道路
1、大桥南路(蔡伦路至杭黄高铁富阳站):全天24小时禁行。
2、江滨东大道(高尔夫路至东洲街道与西湖区双浦镇交界处):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禁行。
3、环岛路(东洲中心路至中桥路):全天24小时限行。
4、206省道富阳段(K19+90M至K30+520M):5:00-22:00限行。
5、胥高线(K0+OM至K28+650M):5:00-22:00限行。
二、限行车辆
所有黄牌货车(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除外),同时富阳主城区禁行包含核定载质量1.2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
三、其他事项
1、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制区域通行的车辆,驾驶人应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通行报备,并按照系统规划的时间和路线通行。未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通行报备,或未按照系统规划时间、路线通行的,以及涉及编造、使用虚假申请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城市货运通行系统可下载警察叔叔APP,在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货运导航通行系统中进行申请。
2、其中富阳主城区,即本通告中特定限行区域第1段范围,仅允许核定载质量1.25吨(含)以上、5吨(不含)以下载货汽车,可申请通行报备,且每天7:00至9:00、16:30至18:30的早晚交通高峰期间不予申请报备。
3、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前期限货交通管理措施自行作废,如需对货运交通管理措施再作调整的,将另行发布通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遵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