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货车按照载重等级分类收费。按照国家规定,将车型划分为五类,具体分类如下:
1、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含7座)以下客车为第一类车;
2、2吨~ 5吨(含5吨)货车,8座~19座客车为第二类车;
3、5吨~10吨(含10吨)货车,20座~39座客车为第三类车;
4、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为第四类车;
5、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为第五类车
货车计重收费总质量限认定标准:
1、两轴车辆总质量限为17000千克;
2、三轴车辆总质量限为27000千克;
3、四轴车辆总质量限为37000千克;
4、五轴车辆总质量限为43000千克;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为4900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