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县城区交通秩序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认真研究,制定县城区黄牌大货车通行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县城区所有道路(105国道城区段,381省道城区段除外)
二、大货车县城区禁行时间:
上午6:00至夜间23:00。
三、因工程建设需要或特殊原因需在禁行时间段驶入县城区的黄牌大货车,需提前到大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地址:季村检测线)备案,按批准的通行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
四、对违反通行规定驶入县城区道路的黄牌大货车,电子警察予以抓拍处罚。
五、救援车非救援需要驶入县城区的予以抓拍处罚。
自即日起开始公告五日后于2025年9月26日进行抓拍处罚。
大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