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尾气污染,推动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要求,决定分步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的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7月1日起,宣城市中心城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4小时限制通行;2025年1月1日起,宣城市宣州区、市经开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限制通行;2025年1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上道路行驶。
二、宣城市中心城区限行范围:水阳江北大道、水阳江东大道、玉山路、夏湾路、滨湖路、鸿越大道(日新路至薰化路)、日新路、水阳江西大道(日新路至梅溪路)形成的围合区域,不含水阳江北大道(日新路至阳德路)、日新路。
三、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通过水阳江北大道(日新路至阳德路)、阳德路、陵阳路、青弋江大道、日新路绕行。
四、本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宣城市公安局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