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芦溪交警大队决定自2024年11月20日零时起至11月30日零时结束,对以下五处货运车辆闯禁违法抓拍设备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货运车辆禁行区域
禁货抓拍点:
1、萍乡市芦溪县袁河西路与古城山路卡口
2、萍乡市芦溪县卢德铭大道法院门口卡口
3、萍乡市芦溪县金鹰南路口东方向卡口
4、萍乡市芦溪县金鹰广场东方向卡口
5、萍乡市芦溪县金顶大道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以上抓拍设备将对货运车辆,包含所有重型、中型危化品运输车、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在此区域内通行的车辆进行抓拍(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此限制)。公示期间内对抓拍的闯禁区违法行为仅作警告教育不予处罚。公示期结束后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