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湖州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通行规定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湖州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推动城市货运物流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我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通行规定通告调整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一)限行区域
区域一:太湖路(含)--弁山大道(含)--同心路(含)--三环西路--杭长桥南路--二环南路--三环东路--迎宾大道(含G50湖州以北段)--太湖所围合成的范围;
区域二:三环东路--318国道--义山路(含)--湖织大道所围合成的范围;
区域三:迎宾大道--湖织大道--树庄路(含)--欣安路(含)所围合成的范围;
区域四:西塞山路、创业大道、环北路、东兴大道、新青年大道(G318国道-东兴大道)地面段、康山大道(红丰路-西塞山路)。
(二)禁行路段
所有城市快速路、三环北路、二环南路(杭长桥南路--二环西路)、东坡路(二环西路--三环西路)、二环北路、清远路、环城南路、太湖路(鸭梅港--滨湖大道)、仁皇山路、龙王山路、梅州路、浮霞路、吴兴大道(三环东路--南太湖大道)、新青年大道(吴兴大道--东兴大道)高架段、新青年大道(湖织大道--G318国道)地面段、西山路(叶堤漾路--中兴大道),以上道路全天禁行。
二、禁限行时间和车型
(1)轻型、中型新能源货车(除特殊结构货车、自卸货车外)、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全天全域不限行;其他轻型货车7: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不限行。
(2)中、重型货车6:00-23:00禁止通行,其中中型厢式货车、中型冷藏车辆7: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不限行。
(3)自卸货车、自卸全挂车、自卸半挂车、特殊结构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0:00-24:00禁止通行。
三、其他说明
(1)本规定中的中心城区为我市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建成区,不含南浔区、织里镇和其他农村地区道路。
(2)本规定中的货车包括全部种类的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规定以2026年2月6日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线的通告》为准。
(4)工程运输类车辆限行规定以2019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吴兴区全域实施工程运输类车辆限行的通告》为准。
(5)拖拉机禁行规定以2019年5月25日发布的《湖州市公安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拖拉机实施全市道路限行的通告》为准。
(6)货车通行应同时遵守各级人民政府环保排放标准通行管理的规定。
(7)禁限行货车在禁限行时段内确有通行需求的,可以通过扫码入湖货车通行证咨询服务点“入湖电子通行证备案二维码”或通过“湖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以及人工窗口申领等方式办理货车入城通行证。
请广大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本通告8月24日起施行,原2022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湖州市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规定的公告》与2024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便利湖州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