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沙线恢复通行,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优化提升城区交通环境,减少货运交通对城区交通的影响,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零时起,调整货车禁止和限制通行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中重型货车)
二、调整禁行道路(文化路、北岸大道)
三、禁行时段(每日6:30—22:30)
四、中重型货车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上述限行区域以内道路通行的,可凭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提前向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领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2023年9月1日发布的《三门县限制货车通行的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2023年9月20日零时起施行,请相关单位、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实施之日起违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5日
来源:三门公安 转自:澎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