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天数是指到库货物物证齐全,具备验收条件之时起,到货物验收完毕、签单入库时止的累计天数。它是衡量仓库货物验收速度的指标。
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货物,未能及时验收入库的要进行统计,仓管部门要督促调度员和保管员抓紧待验货物的验收。
仓库要按下列各项要求做好验收天数的考核工作:
(一)、验收要求
仓库对入库货物要按规定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检验,对有包装的货物要按规定的比率拆验。对进口货物的检查验收要从做到批口不漏,严格把好入关。汽车要全部进行外观质量检查。仓库要为质量检验部门来库取样提供便利条件。
(二)、验收指标
金属材料不超过5天;机电、轻化工产品和其它货物不超过3天。具体指标由各单位确定。
(三) 、计算公式:
平均验收天数= -每批货物验收天数之和
验收批数之和
(四)、统计规定
1.验收开始时间:货物和验收单及有关资料全部到齐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无法验收的混杂货物,与货主商定验收办法之日起计算时间
2.验收终了时间:货物验收完毕,入库单签出之日为终了时间。签出的入库单要在当天送交统计员,延时送出的要按送到之日改填入库的签出日期。
3.验收天数:一般按入库单计算,一单一批。对于批量较大的货物,如需分割验收,必须经货主同意,由货主分割批数,开具配套的分割入库单,仓库根据分割的入库单计算验收天数。
4.当日收、签单验收天数的计算:当日下达入单库,当日签返的,按一天计算。
5.节假日验收天数的统计:计算验收天数要扣除法定节假日,但不扣除每周公休日。
(五)、原始凭证
1. 第一凭证:指货主的入库单、承运单位的货票和仓库的到货通知单、进货日记台帐(见单证5)。
2. 第二凭证:货物验收台帐、验收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