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自9月21日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我县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本通告自2025年9月21日起施行。
二、管制措施
1.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城区路段。
2.限时通行路段:S309省道(公桩数:K183km+434m~K221km+936m)、S431省道(公桩数:K0km+0m~K17km+740m)、S527省道(公桩数:K41km+90m~K54km+365m),早上6时至晚上10时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三、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常备通行路线
G320国道(公桩数:K918km+41m~K953km十543m、K963km+243m~K987km十121m);
S221省道(公桩数:K191km+541m~K219km+787m);
S428省道(公桩数:K9km+631m~K37km+632m);
上高县昌栗高速A连接线、B连接线;
上高县野市乡野市大道(明星路);
上高县高新园区食品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品大道。
四、有关要求
1.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提前到上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中队提交相关资料(行驶证、交强险保单)进行审批,依法办理通行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2.管制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对未经批准进入交通管制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3.欢迎市民通过拨打电话(0795-2508504)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危化品车辆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上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