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限制重、中型货车驶入城区道路通行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车型
重、中型货车。
二、限制区域
文县城区道路。
三、限行时间
限行区域内早7:00—晚19:00禁止通行。
四、限行牌设置地点
即墨路进西元乡村路东470米处(西元加油站十字路口)、兰渝线下行587公里689米处(贾昌桥三岔路口)、兰渝线上行583公里803米处(申家坡红绿灯十字路口)。以上路段均设有限行提示牌,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城区道路。
五、绕行路线
路线一:
东峪口至徐家坝方向:
1.由西元加油站十字路口—沿文昌大道绕行;
2.由申家坡十字路口—过申家坡大桥右转—沿文昌大道绕行。
徐家坝至东峪口方向:
1.由徐家坝红绿灯十字路口—沿文昌大道绕行;
2.由贾昌桥三岔路口—过贾昌桥左转—沿文昌大道绕行。
路线二:
东峪口至徐家坝方向:
由G8513平绵高速文县西收费站—文县东收费站绕行;
徐家坝至东峪口方向:
由G8513平绵高速文县东收费站—文县西收费站绕行。
六、限制通行规定
1.对限制通行路段设置电子违法抓拍,抓拍地点为:兰渝线下行586公里780米处,兰渝线上行584公里330米处。
2.确需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重、中型货车,须向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报备,严格按照审批路线和时间通行。
3.准予报备的车辆类型:军车、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垃圾清运、公共服务、保障民生、邮政快递等特种车辆或有特殊需求的车辆。
4.紧急通行情况:因抢险救援、消防救护、处置突发事件、执行任务紧急需通行的车辆,可优先通行,事后向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说明。
七、法律责任
1.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重、中型货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9月28日起正式实施。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