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市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城区道路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车类型
本通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低速货车、特殊结构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轮式装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等车辆。
二、限行时间:每日5:00至22:00
三、限行地点:平安大道(三江口大街至富江街)全线区域及路段内禁止轻型以上货车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
本通告自2025年11月3日起开始施行,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变化,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同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