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依据《晋 中 市 太 ? 区 ? 态 环 境 保 护 委 员 会 办 公 室关 于 响 应 晋 中 市 重 污 染 天
? 橙 ? ( ? 级 ) 预 警的 通 知》要求,我 区 于 2 0 2 4 年 1 1 ? 2 3 ? 0 时 起 响 应 重 污 染 天 ? 橙 ?( ?
级 ) 预 警 , 期间在我区重点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11月23日0时开始,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管制区域:
凤翼街(西站环岛至凤翼东街支路口)以南,康宁街(包括)以北,科谷大道(不包括)以东,凤翼东街支路口至农大北门路段以西。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外,对以下车辆实行交通管制: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不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3、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不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制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