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港口区新增货运车辆限行道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港口区新增大货车限行道路。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行道路
锦和大道(锦和大道与沙潭江大道交叉路口往南至锦和大道与5号路交叉路口)。
三、限行对象和通行措施
(一)中型、重型载货车辆车长超过6米(含)或总质量超过4.5吨(含)货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如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等)。
以上车辆因生产、经营、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在限行道路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详见附件2),在取得城市货车通行码后,方可按核准时间、线路通行。
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仍按2024年1月4日实施的《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通告》执行。
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道路范围通行。轻型载货车辆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专用车不限行。
四、绕行路线
和平社区(盛隆3号门)至港口方向:5号路—锦和大道南段(5号路路口往南)—榕木江大道—东湾大道。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3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城市限行道路的限行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办理通行证咨询电话: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770-2880605
港口交警大队0770-286210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