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道路交通拥堵,保障广大师生、家长、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于2025年9月4日起,对大余县第四小学、青梅幼儿园路段实行相关车辆限时或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管制措施
大中型货车限时通行;
二、管制时间
大中型货车7:30-08:30、11:30-12:30、13:30-14:30、16:30-17:30;
三、限时管制路段
大中型货车自庾岭大道滚水井路口至南安首府信号灯路口路段及南安首府信号灯路口至嘉福国际信号灯路口路段(海明路)限时通行。
四、绕行方案
大中型货车7:30-08:30、11:30-12:30、13:30-14:30、16:30-17:30时段,崇义、浮江、广东南雄及大余高速前往赣州的大中型货车请绕行伯坚大道或康大高速通行,赣州前往崇义、浮江及广东南雄的大中型货车请绕行伯坚大道或康大高速通行。
请相关车主及驾驶员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提前规范出行路线,遵守交通标志指示及交通管制。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学校上、放学期间,请小型汽车、二三轮车驾驶人靠右减速慢行。
特此通告。
大余县公安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