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大气环境严峻形势,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濮阳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7:00至19: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濮阳限行区域
晋豫鲁铁路以北、绿城路以南、濮水路以东、老106国道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濮阳限行车辆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单位通勤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路灯维护、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城区内公交车免费乘坐;限行结束后,公交车恢复收费。
五、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之规定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六、2018年9月14日发布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工作日每日限行2个车牌号通行措施,自2018年12月1日起暂停实施,2019年1月1日起恢复实施。
2018年11月 30日
限行是为了更好地减缓交通压力,也是为了还大家一个环保、健康的环境!希望每位市民大力支持,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做任何事情都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既然已经知道了限行规定,那么就要严格遵守。别人能做到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明天就要限行了!赶快把此消息告诉给更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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