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棣县城区调整禁限行区域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型、重型货车的安全管理,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城市货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无棣县城区调整禁限行区域,对中型、重型货车实行禁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北至海丰十九路(含),西至棣州三路(含),东至棣新九路(不含),南至海丰五路(不含)以内区域。
二、禁限行路段
1、海丰九路(棣新一路至棣新九路)路段;
2、海丰十一路(棣新一路至棣新九路)路段;
3、海丰十二路(棣新三路至棣新八路)路段;
4、海丰十三路(棣新一路至棣新八路)路段;
5、海丰十四路(棣新三路至棣新九路)路段;
6、海丰十五路(棣新三路至棣新九路)路段;
7、海丰十六路(棣新一路至棣新九路)路段
8、海丰十八路(棣新三路至棣新九路)路段;
9、棣新一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九路)路段;
10、棣新二路(海丰五路至北环路)路段;
11、棣新三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九路)路段;
12、棣新四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九路)路段;
13、棣新五路(海丰五路至北环路)路段;
14、棣新六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九路)路段;
15、棣新七路(海丰九路至海丰十八路)路段;
16、棣新八路(海丰九路至海丰十八路)路段。
三、禁限行时间:以上区域、道路重中型货车24小时禁限行。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5日后实施,请广大货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无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无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24日
来源:平安无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