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推动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阜阳市公安局、阜阳市生态环境局、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在全市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的对象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二、自2025年1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24小时限行。
三、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界首市公安局
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
界首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日
来源:界首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