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决定于2021年11月17日21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III级)响应措施,要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全天候禁止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在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通行,并严格管控区域内的其他货运车辆;
启动国一、国二排放标准汽油车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内交通限行措施;
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三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
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暂停施工场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作业。
自10月1日起,长沙县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有变:
一、渣土车运营时间:中心区域(东至黄兴大道,南至机场高速,北至滨湖路与长沙市城区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渣土运输时间为每天22:00-次日4:00,总计日通行时间6小时。外环区域(中心区域以外的区域,含边界),渣土运输时间为每天13:30-16:30,20:00-1:00,总计日通行时间8小时(交通高峰期16:30-20:00禁止通行)。
二:混凝土搅拌车运营时间:混凝土搅拌车在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阶段不得驶入长沙县货车禁行区域,禁行区域为:东至黄兴大道,南至机场高速,北至滨湖路与长沙市城区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
三:其他货车(新能源货车除外)运营时间及路线:
1.每日7:00-22:00,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东升路、明月路、滨湖路、黄兴大道、开元路、东四路、北斗路、东二路、南山路、星沙大道、向阳路、天华路、漓湘路、申湘路、腾辉路、开元路的合围区域(均不含边界道路)。
2.每日7:00-22:00,禁止在以下路段上通行(含已办理一般通行证货运车辆):开元路的板仓路至天华路路段、天华路的望仙路至开元路路段、望仙路的板仓路至天华路路段、板仓路的望仙路至开元路路段、开元路的星沙大道至东升路路段、星沙大道的开元路至南山路路段、东一路的开元路至北斗路路段、三一路的星沙大道至东二路路段、凉塘路的星沙大道至东二路路段、板仓路的南山路至明月路路段、天华路的南山路至明月路路段。
3.每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已办理一般通行证货运车辆)在禁货区域内和滨湖路明月路口至黄兴大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