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大悟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扎实推进城区“五城同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大悟县城区对重、中型货车实施限行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工业大道以南,绕城南路以东,绕城东路以西,将军大道以南区域。下高速货车从将军大道——G346或将军大道——绕城东路——绕城南路——广水方向绕行。
二、重、中型货车每天6:30-22:30禁止在限行区内通行。因建筑施工、物流配送、物资运输等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货运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凭货车电子通行码(或纸质通行证)按指定的时段和路线通行。
三、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允许在城区限行区内24小时通行。
四、凡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在此日期之前限行区域内原禁行规定不变。
大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6日